邹平县:地税局强力推进“控税节地”工作

2015-11-23   阅读:(309次)

“新增应税土地信息94条,应税土地9190.8亩,年新增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额4829.93万元;排查出161户纳税人低效、闲置建设用地3314亩。其中,已盘活560.38亩,年增加土地使用税征收额225.6万元。”这是一份亮丽的工作成绩单。今年4月以来,县地税局以“控税节地、互动共赢”工作为抓手,狠抓应税土地信息比对核查、新增应税土地使用税征收、低效土地转化三个关键环节,环环相扣,压茬推进,促进全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做出贡献。

内外结合、多方核查,查清应税土地信息底数。按照“信息支撑、有效沟通、数据保密”原则,县地税局向国土部门传递《土地基础信息传递表》,尽量全面、完整地掌握外部信息。截至目前,先后从国土部门获取2003-2014年度1592户国有土地使用人的2741条用地记录。共涉及单位用地人739户,涉税土地面积4326.71万平方米;涉及自然人纳税人333人,涉税土地面积5.6万平方米。内部信息从地税局征管系统———“金三”系统共计导出3510户纳税人全部有效的土地登记记录4119条,涉税土地面积4932.55万平方米。集中力量,做好信息比对。县地税、国土抽调业务骨干20余人,采取集中办公方式集中精力做好“两个比对”:一方面,将国土部门土地信息,与“金三”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对差异信息进行分离;另一方面,做好“关联”信息比对,利用房产与土地的不可分割性,对有自有房屋登记但无土地信息登记等情况进行“捆绑式”比对,对土地承租信息与土地出租信息进行关联比对,重点核查漏征漏管的应税土地,并利用纳税人缴纳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资料获取土地权属转移的信息。针对比对发现的内外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尤其是对纳税人多处占地、占而不用、征免不清、权属不明等异常情况,采取书面核查、实地核查等多种方法进行核实。为减负提效,给比对信息不一致的纳税人下达书面通知书,纳税人认可无异议的,不再实地核查。对形状规则的小面积土地,进行实地核查。由国土、地税联合进行实地勘察,逐户、逐宗核实土地面积、开发利用情况等详细信息;对形状不规则的土地或争议较大的土地,聘请有资质的勘察测绘机构,让纳税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GPS卫星定位测量确认。

发挥职能、综合治税,将核查出的应税信息转化为税收收入。对核查确认的应税土地,县地税局以《税收征管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等法律规章为依据,对申报纳税不足的纳税人采取有力措施,督促纳税、强力征税。对核查出的纳税申报不足纳税人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指明其可能存在的违法情况,并说明不如实申报的法律责任,督促纳税人及时足额申报。如其申报符合国土信息的,并和“金三”信息一致的,予以确认。目前,共下达书面通知书17份,涉及应税土地22.67万平方米,17户纳税人按通知数额申报缴纳的相关税收,共新增城镇土地使用税136.77万元。对未及时申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及时启动税收执法程序。城镇土地使用税是镇街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县地税局充分发挥镇街积极性,加强综合治税力度。在应税土地信息上,除国有土地外,及时从各镇街获取集体土地信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从国土部门获取的国有土地信息、从各镇街获取的集体土地信息和地税局自身巡查获取的应税土地信息动态监控,及时跟进,第一时间核查,边采集、边比对、边核查、边入库,及时录入征管系统,督促纳税人及时足额申报入库。

科学筹划,积极协调,做好低效土地转化工作。在政府主导下,县地税局积极与企业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为企业处置和盘活土地出主意、想办法,努力克服各方面困难,带动“节地”成效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已盘活春祥布艺、咸顺工贸等四家企业闲置、低效用地560.38亩,预计年增加土地使用税22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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