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传媒网-滨州日报讯 今年10月15日,山东省滨城区纪委的同志来到市区国税局,查证前几天国税局一车辆在上班时间去银行,是否公车私用。国税局工作人员马上找出了当时的派车单,上面清楚地记录着该车是因公去银行,几时出发,几时返回,何事、何人,全部登记在案。纪委的同志感慨:没想到你们这里管理得这么严。
“去年以来,我们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在全市国税系推行了常态化监督体系建设,把原先分散的纪检监察、巡视监督、督察内审、风控管理、绩效管理等有关监督工作职能进行整合,统筹各项监督事项,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将监督工作嵌入到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中,实行全员防控、分级监督,让监督无缝隙、全覆盖。”滨州市国税局局长魏亮珠说,“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重点监督相结合,广大干部职工随时随处实现相互监督,大家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大幅提升,从而从源头上治理和减少了各类风险。”
坚持以权定责 固化日常监督
滨州国税系统建立了明晰的权责体系,制定《权责清单》,分解细化工作职责,实现权力、岗位、责任、制度有机结合,弱化人为因素影响。在此基础上,年初由内控中心制定全局的年度监督计划和《监 督体系建设责任清单》,明确监督标准、监督周期、风险等级、监控时点、责任单位、责任人。由基层单位根据风险点级别由高到低分为季度、半年、年度进行自查监督,由各单位负责人和兼职监督员负责实施,日常监督结果纳入绩效管理。
在监督中,滨州国税制定监督事项流程指引,推行监督事项项目化,抽调人员成立执法督察项目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制作《执法督察方案》,确保监督检查有序开展。去年以来,各单位共开展日常督察100多项次。
规范权力运行 用活专项监督
滨州国税全面梳理权力事项, 构建常态化监督责任清单,按照分权制衡的要求,优化权力运行程序,制定监督作业标准,建立职权清楚、责任明确、环环相扣、有效制约的监督管理链条,把关口前移,从源头防范。同时,将对权力制约的要求与税收征管、行政管理的各种制度规范相适应、相融合,制定所分管业务的监督细则,编制《权力监督手册》,使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以及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大事项、重要环节的权力运行都有章可循、有律可依。
他们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对日常工作、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上级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造册,记录在案,为监督检查提供一般性管理问题信息,实施专项监督。专项监督主要包括绩效 管理专项监督、督查内审专项监督、风险控制专项监督、纪检监察专项监督。去年以来,滨州国税系统共开展绩效管理专项监督30次、 督察内审专项监督13次、风险控制专项监督30次、纪检监察专项监督120次,及时发现不少问题和不足。
严格责任追究 剑指重点监督
滨州国税注重总结规律,对上 级督察内审和巡视发现问题,上级转办的特定案件,日常监督、专项监督过程中屡查屡犯的问题,发生的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凭证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重点检查监督。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先后对博兴县局、惠民县局等7个单位领导班子及27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巡视,向被巡视单位提出整改建议26条,向市局党组提出建议2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加强对税务分局的巡视监督,重点 督查基层分局“一把手”经费开支、车辆管理、依法治税、内控预防等廉政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只有严格的责任追究,才能形成有力的震慑。该局严格贯彻《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凭证等涉税违法犯罪案件实施“一案双查”,对税务机关或者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规范性和履职行为廉洁性进行检查,对违纪违法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和追究责任,防止和减少涉税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去年以来,市局纪检组、监察室约谈区县局领导班子成员12人次,诫勉谈话6人次。
去年以来,他们从常态化监督中发现查找问题依据有关制度规定落实了相关责任,检查找出问题或疑点64个,形成报告19份,共 追究56人,42人受到组织处理,共整改问题155项,调整工作岗位22人。其中,因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日常巡查工作不到位以及协查回函不及时等问题,先后有两名分局长被免职,两名县区局“一把手”被追责,分别被处以行政警告、记过处分。
记者 管林忠 通讯员 吴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