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省河长制办公室一并对各成员单位湖长制相关工作开展和各市湖长体系设置提出了要求,要求各市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省级湖长设置情况,深入落实《山东省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尽快建立完备湖长体系,明确职责分工,抓紧完善相关工作,7月底前,设区的市出台实施方案,完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市级考核办法和相关制度;8月底前,县(市、区)完善河长制湖长制县级考核办法和相关制度;9月底前,乡镇(街道)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制度。
另外,山东将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县级及以上湖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湖泊下一级湖长、湿地保护修复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2018年9月底前,在湖泊岸边显要位置树立湖长公示牌,标明湖长职责、湖泊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