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新食品安全法实施 :食品安全从学校食堂抓起

2015-11-13   阅读:(252次)

记者从昨天上午召开的全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于10月1日正式施行,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备受社会关注,影响面大,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我区将率先在全区学校和托幼机构推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一票通”制度和“明厨亮灶”工程建设。

据介绍,“一票通”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实际经营需要,规范食品批发经营单位的销货凭证与食品零售经营单位的进货凭证为同一种多联票据。销货和进货凭证同时作为批发台账和购货台账的资料进行收集、使用和备查。“一票通”票据的主要内容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同时还要载明供货者对售出食品履行进货查验情况和销售日期等内容。根据要求,今后全区所有学校食堂和托幼机构在购买食品材料时一律向供货商索要“一票通”票据。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解决购销票据不齐全、不规范等问题,达到食品流通环节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查和责任可追究的目标,形成一个可倒查、可追责的体系。

“明厨亮灶”,是指餐饮服务单位通过采用透明玻璃幕墙、隔断矮墙或参观窗口以及视频显示、网络展示等方式,公开展示进货查验、后厨加工、凉菜制作、清洗消毒等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实现阳光操作,便于公众监督。通过这两项制度的实施,将有效提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为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保驾护航。

会议还对开展秋冬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进行了安排部署,会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立即到全区部分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查看食堂许可持证、从业人员健康查体、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原料贮存保管、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以及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食品留样等,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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