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刘荩一主持召开县政府第二次党组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姚振祥、肖春祥,副县长张海峰、曹福清、李美、张新国、沈洪骥、王玉强,县政府党组成员曹成功参加会议。会议研究了中共阳信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贯彻落实意见(试行)》《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贯彻落实意见(试行)》,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县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内容及议程。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从严治党新思想、新论断和新要求。其中,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明确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是要勇于担起责任、认真履行责任和严格落实责任,就是要落实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自觉主动地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目标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员和党的各项工作中,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