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从2017年8月份开始,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着力提升化妆品监管能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消费者安全意识,推进社会共治,切实保障全县化妆品市场安全,邹平县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化妆品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整个工作按照抓基层、抓整体、抓关键“三抓”工作思路,着眼监管最基层,从镇(街道)抓起;从监管机构、企业、消费者三个层面,整体谋划推进监管工作;抓住各层面的关键控制点,统一工作标准,规范运行程序,明确工作重点,细化操作要求,把监管工作各项要求,逐一分解落实到位。通过示范引导、全面推开、总结提高三个阶段,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监管所不会管、企业不会干、消费者不会自我保护的难题,全方位落实监管责任、主体责任,保护消费者权利,初步实现监管的规范化、标准化,提升化妆品整体安全水平。
从监管层面,主要是建立健全化妆品监管配套制度,建立模板化、标准化的监管操作规程,从检查程序、检查重点,到问题处理、法律适用、信用等级评定,对整个监管流程进行有效指引。基层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应做到“九会”:会看店容店貌、看储藏条件、看标签标识、看店内宣传,会查人员配备、查产品是否合法、查渠道来源,会业务指导,会抽检办案。
从经营层面,重点建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管理、供应商管理、不合格品管理、不良反应报告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等7项管理制度。设置供货商台账、购进验收及销售台账。企业不得自行配置、分装化妆品广告宣传合规。化妆品标签、说明书不存在宣传疗效、使用医疗术语、标注有适应症等问题。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宣传具有特殊用途。店内宣传材料不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虚假或夸大宣传问题。
从消费者层面,通过化妆品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工厂活动,开展现场教学、亲身体验等方式,吸引消费者主动参与,活化宣传效果。在化妆品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购买安全合格的化妆品。在化妆品经营场所应配备化妆品安全常识、化妆品不良反应宣传册、宣传单等材料,让让消费者伸手就能取到,以提高消费者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现场推进会参会人员依次参观学习了韩店镇联华超市三星店、金辰化妆名品、芭比造型理发店三家化妆品经营示范店。实地了解了经营示范店在落实化妆品经营管理制度、索票作证、建立销售台账、人员管理要求、化妆品标签标识、店内宣传等规范化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随后,县食药监管局对经营单位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并与经营单位负责人签订了规范经营承诺书,要求化妆品经营单位要对照标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提高认识,增强开展化妆品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的责任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