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省、市、县各级住建部门自2018年第二季度到2019年春节前,对市、县(市、区)规划区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明察暗访,重点对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劳务企业等主体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制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包括农民工实名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总承包企业配备劳资专管员、银行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施工过程结算、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防拖欠承诺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住建部门每季度组织一轮督导检查,对存在不落实国家、省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公开曝光。省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队每季度将组织一次暗访,对各市、县(市、区)住建部门督导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暗访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