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重污染天数减少幅度居全省第三

2018-05-03   阅读:(79次)
 日前,记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第一季度我市大气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出炉。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相比去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改善,其中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幅度达到38.5%,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7.8%。

1-3月份,我市7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52微克/立方米下降了2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8.5%,列全省第16位,改善幅度列全省第10位;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49微克/立方米下降了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0.2%,列全省第13位,改善幅度列全省第8位;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2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146微克/立方米下降了2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7.8%,列全省第8位,改善幅度列全省第2位;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4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90微克/立方米下降了1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7.8%,列全省第11位,改善幅度列全省第7位;重污染天数较去年同期减少8天,减少幅度居全省17地市第3位。

(记者 裴庆力 通讯员 祁少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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