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8日下午,市政府法制办、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滨州市《2017年度滨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件大事》。
自2016年开始,滨州市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十件大事”公布制度,每年选取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具有代表性的大事向社会公布,通过每年十件大事的评选,总结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记录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展现法治政府建设变化,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滨州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十件大事分别是:
一、创新建立目标管理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有了“总抓手”。
二、完成行政权力清单规范调整,“放管服”改革为经济发展释放“新活力”。
三、建立规范政府工作运行规则,职能定位实现“法定化”。
四、成立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行政执法监督“无死角”。
五、完成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形成综合行政执法“组合拳”。
六、建立行政应诉工作新机制,打造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
七、建立完善规范的政府立法制度,政府立法实现“精准化”。
八、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全面实现政府信息“五公开”。
九、完成“多证合一”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出成效”。
十、法律顾问实现三级“全覆盖”,党政一体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