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农机局全方位打造农机购置补贴监管体系

2015-10-23   阅读:(145次)
       近年来,全面规范和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是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基础性工作。市农机局贴近基层、贴近农村,把农机购置补贴监管作为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关键来抓,着力筑牢监管体系,优化提升服务质量。

一、在源头管控上下力气,建制度夯实管理基础。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制订出台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约谈告诫制度,与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签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并把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监督检查列为农机部门的责任清单,作为实施监管的依据和措施,细化监管程序,保证监管工作有章可循。同时,结合补贴政策落实监管的实际,责令全市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签订承诺书,承诺诚信经营、绝不诱导农民提前购机。

二、在绩效管理上出实招,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将绩效管理应用于农机补贴资金监管工作,全程覆盖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补贴对象确认、实施进度、机具核实、实施效果等环节,强化监督检查,把监管落到实处。为确保公正公开的确认补贴补贴对象,采取群众普遍认可的抓阄、公开摇号等方式,并对补贴对象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为发挥补贴政策对农机化发展的引导作用,科学引导资金使用,对深松机、粮食烘干机、免耕播种机、与深松机械配套购买的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棉花收获机等重点机具优先满足农民需求,敞开补贴。同时,利用市级补贴资金对粮食烘干机、大型棉花采摘机实行累加补贴。2015年重点机具使用补贴资金占到补贴资金总额的37%。坚持每周通报补贴资金落实进度和结算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兑付到购机者手中。定期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基础数据核实、使用情况问效和绩效考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整改、约谈告诫等。

三、在机具核实上下功夫,注重创新明确责任。
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守门员,,各县区抽调骨干力量,按照对补贴额在3万元以上的各类补贴机具、补贴额在1万元以上的拖拉机和联合收获机逐台核实的要求入户核实。从2013年起,在全市推广邹平县在全省首创的“人.机.户”监管模式,入户核实人员签字确认,明确了“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机制。今年,博兴县又在全省首次将执法记录仪运用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中,清晰完整地记录补贴机具核实全过程,即为补贴机具建立动态了影像档案,又能有效地约束和规范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确保整个补贴机具核实环节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同时,财政部门作为涉农资金监管的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尽责,坚持抽查问效,如无棣县财政局对农机部门上报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料在兑付资金前,都要安排专人按照一定比例入户抽查、电话抽查,确保资金安全。

四、在队伍建设上提水平,注重培训强化宣传。
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队伍为着力点,通过狠抓干部教育培训、业务知识培训、廉政警示教育等形式,全面提升监管队伍素质,努力建设一支业务娴熟、素质过硬的监管队伍。截至目前,市农机局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开展培训2批,培训70人次。让农民群众知晓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维护好自身权益,有利于自下而上监管。为此,开设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将农机购置补贴干部培训与政策宣传相结合,系统化安排宣传内容,多层次推进宣传工作。同时,充分利用阳光政务热线、电视、报纸、广播和村务公开栏,形成多方参与、合力共为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工作新格局,让越来越多的群众关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投诉电话、领导信箱,让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五、在信息平台应用上重推进,借科技保障政策落地。
在市、县两级全面推广应用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平台,发挥网络快捷、科学、准确的优势,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将补贴申请、公示、打表、购买、县级核实、结算等业务全部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平台,全面形成以业务标准化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手段,以补贴政策落实为主线一体化管理平台。2015年,全市争取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3亿元,比上年增加2100万元,截止10月20日,资金使用达到98.09%,资金结算达到78.26%,农机补贴资金结算进度居全省第二位,实现了又快又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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