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区委书记 张宝亮:这两个文件对考核等次评定以及考核结果运用作了详实的规定,考核中重点“考什么”,我们就重点“做什么”,切实发挥了考核“指挥棒”作用。同时,更加强化了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着力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有利于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形成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滨州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等次评定补充规定》主要包括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等次评定要素及情形,主要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政治素质、“德能勤绩廉”干部群众评议等12个方面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评定。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市考评办主任 王凤波:为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要求,对《滨州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作出相应补充,制定了《滨州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等次评定补充规定》,进一步明确了12个方面的年度考核等次评定要素及情形,规范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等次确定程序,实现考核等次评定的制度化、科学化,为考核结果运用打好坚实基础。】
《关于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方式,对应“优秀”、“适应”、“基本适应”和“不适应”4个等次,分别明确相应的运用方式,与干部使用、评先树优、教育培训、组织关怀、物质奖励等方面挂钩;明确了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方式,对应“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分别明确相应的运用方式,同样与干部使用、评先树优、教育培训、组织关怀、物质奖励等方面挂钩。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吕德祥:通过学习两个文件,我感觉考核等次评定要素更加清晰,结果运用更加直接、具体,有利于形成“争一流、上水平”的干事创业氛围。干得好的单位或干部就能得实惠、受重用,工作不力的单位或干部就是要受惩戒、被问责。导向作用是实实在在的,无论得褒奖还是受惩戒,大家都会心服口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