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有序开展,3月8日,滨城区工商局组织召开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会,企业注册局、各工商所负责同志及分管局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企业注册局负责同志传达了《山东省工商局关于持续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专项工作的通知》,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作了整体介绍,包括开展清理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与国税、地税纳税情况进行数据比对情况,以及我局开展此项工作的相关安排,并对清理吊销工作调查取证和相关流程做了详细讲解。并指出:将1018家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情况与国税、地税纳税情况进行反复比对后,最终确定符合吊销条件的企业,要通过清理工作,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
区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舒瑞田指出,推进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是信用监管的重要工作,更是工商系统当前一项突出性工作:一是思想重视,扎实开展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定程序,扎实开展清吊工作,保证工作实效。二是明确任务,把握时间节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调查列入清理范围的企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确保2018年6月底之前清吊到位。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将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作为一项日常工作,长期抓、抓长期,注重在长效机制建立上下功夫,为年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为全区整体经济运行情况提供真实数据支撑。
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过多,挤占社会资源,增加行政成本,导致企业数据失真,不利于政府掌握地方经济实际情况,影响政府客观科学决策。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此次清理对象为2015、2016年度未依法报送年报、未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