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五类企业可申请“稳岗补贴” 你的企业符合吗

2015-08-31   阅读:(170次)
 滨州传媒网-鲁北晚报讯 近日,市人社局转发《进一步明确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符合政策范围内的企业可申请稳岗补贴。本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补贴政策适用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等五类企业

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 “稳岗补贴”)。补贴政策主要适用以下企业:

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指按相关规定,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以及省政府确定的炼油、 轮胎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中,制定淘汰过剩产能方案并实施的企业。

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企业。指按相关规定,对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列入国家、省和市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计划并实施的企业。

主辅分离企业。指列入国家、省和市主辅分离计划、与主业脱钩或分离的企业。

兼并重组企业。指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并使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发生转移,包括实施兼并、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签署相关协议并生效的企业。

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以上企业均为具体实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 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的企业,不包括企业集团。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非企业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除外)低于本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及社保费等相关支出

对符合上述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在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以及主辅分离期间,可以按照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享受稳岗补贴, 所需资金从市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 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以及主辅分离期间,指经政府相关部门(含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或认定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起止期限。

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度只能申领一次稳岗补贴。2014 年符合条件的,可在2015 年内提出申请。

晚报记者 张 丽通 讯 员 李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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