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批复了《滨州市重要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划界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是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要一项内容,是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的重要基础。根据省水利厅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我局委托市水利设计院编制了《划界方案》。经过省水利厅审查,并征求市经信委、国土局、住建局等13个市直部门、各县区和局直有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上报市政府批复。
划界工作主要包括马颊河、德惠新河、秦口河等17条重要河道、5条引黄灌区主干渠以及水利工程管护范围的划定。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河道划界确权由所流经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韩墩、小开河、簸箕李及道旭主干渠由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划界方案》要求,2018年6月底前,重点完成马颊河、德惠新河、徒骇河及小清河省级重要河道的划界工作,并发布政府公告,埋设界碑界桩;11月底前,完成市县级重要河道的划界工作;2019年年底基本完成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划界工作;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划界验收。《划界方案》将成为指导全市工作实践的行动指南,为规范有序开展划界确权、强化河湖依法监管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