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处方药品监管

2018-02-05   阅读:(144次)
        处方药品特别是抗菌药物具有毒副作用大、容易产生耐药性等特点,长期滥用可诱发细菌耐药,造成人体器官损害,严重影响公众用药安全。为切实加强对抗菌药物等处方药销售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近期博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抗菌药物等处方药销售突击检查。
        此次检查的目的是督促药品零售企业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5]409号)要求,对国家规定的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凭处方销售,并留存处方备查。原处方不能留存的,可以以电子照片、复印等形式留存。对必须凭处方销售以外的处方药,必须充分了解患者既往用药情况,经执业药师审核,做好处方登记后方可销售。


        目前,我局已处罚违法违规药品经营企业4家,责令限期整改11家。博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消费者购买抗菌药物等处方药品时,一定要咨询医师,凭医师处方购买,不要自行选药、买药、服药、停药;如果没有出现感染症状,应该避免使用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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