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县食药监局完成“食安护佳节”食品抽样检测

2018-02-02   阅读:(70次)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根据省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县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3月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安护佳节”活动。

近期,按照“食安护佳节”活动方案监督抽检计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县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进行了抽样检测。据了解,本次抽检共计695批次,其中664批次合格,3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5.54%。其中,粮食加工品1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6批次,调味品42批次,肉制品39批次,乳制品4批次,饮料8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速冻食品18批次,酒类38批次,蔬菜制品26批次,蛋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糕点48批次,豆制品6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餐饮食品116批次,食用农产品246批次。不合格样品包括1批方便食品,4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批调味品,2批肉制品,3批蔬菜制品,2批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糕点,3批食用农产品,3批酒类,2批餐饮食品。目前,监督抽检工作已按计划全部完成,不合格报告已送达被抽检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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