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企业对罐区作业升级管理。要求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建立健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对罐区作业进行升级管理,建立逐级审批制度。加强储罐区管理和操作人员培训,确保熟练掌握岗位安全风险和操作规程。现场作业必须实行双人操作,一人作业,一人监护,做到万无一失。外来施工队伍进入罐区作业,安排专人全程进行安全管理。
督促企业完善罐区监测监控设施。要设置储罐高低液位报警,采用超高液位自动联锁关闭储罐进料阀门和超低液位自动联锁停止物料输送措施。加强罐区设备设施管理,对储罐及附件进行检验检测,确保完好。强化日常巡回检查,定期全面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督促企业抓好隐患整改。县安监局对查出的隐患逐条逐项跟踪落实督办,对按期不能整改或不积极整改的企业报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下达文书,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因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到位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