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对于一些便民政策和规范行为做了一些调整,一些和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新政策、新规定相继出台,并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您可得看好了。
1.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企业年金办法》,对2004年出台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进行修订,并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企业年金指企业及其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符合国家规定的缴费部分,企业缴费可以再税前扣除,个人缴费可以从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年金办法》不仅适用于城镇各类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可以建立企业年金。职工达到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2.自2月1日起,滨州市交通运输局将正式受理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许可证、运输证、驾驶员证申请业务,届时,“网约车”将与“巡游车”一起,正式纳入出租车规范化运营。从事网约车运营的车主未取得驾驶资格、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车资格或者网约车未报备,不配合调查将获得高额罚款。即使取得网约车驾驶资格的司机未携带相关证件、中途甩客或者违规收费的也将受到处罚。
3.2018年将对电动车违章行为进行整治。电动车国家新标准,从2018年2月1日期将实施。标准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4.2018年春运从2月1日开始,3月12日结束,2018年春节火车票退票新规定,1.客票预售期为30天,对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2.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火车票网上订票且未换取纸质车票的,可以于不晚于开车前2小时登录网站办理退票手续。3.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
5.滨州市政府法制办、新闻办召开的关于《滨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2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设置公益广告总量按照《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发布内容及时间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确定”新出台的《办法》规定。户外广告设置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安全规范、协调美观、节能环保的原则。明确禁止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或者妨碍安全视距和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设置户外广告等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