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我县文明创建再创佳绩

2018-01-29   阅读:(182次)

近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省文明办)公示了2017年度新增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和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拟表彰名单。我县文明创建再创佳绩,有17个单位成功入选。

具体名单是,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县编办、邹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入选“省级文明单位”,长山镇闫家村、临池镇南山村、焦桥镇孙庄村、明集镇许道口村、台子镇长船村、黄山街道贺家村、好生街道曹家村、明集镇高家村、码头镇前安村、黄山街道黄东村入选“省级文明村”,邹平县第二实验小学入选2017年度新增省级文明校园(小学)。

文明单位创建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基本形式和重要内容,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近年来,我县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把“党建先行、价值引领、业绩领先、责任担当、创建示范”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点任务,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创建,着力建设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严实作风、和谐关系,树立单位、行业良好形象,并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动文明创建向基层单位延伸,形成了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城市创建点线面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2017年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成绩在全省13个提名城市中排名第五,与往年相比有了明显进步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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