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普法办副主任 张双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明确提出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要求。1月19日,滨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普法办副主任张双成应邀参加滨州市普法办公室与滨州综合广播联合推出的《普法时间》,并接受采访。他围绕公共法律服务这个话题,详细介绍了我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以营利为目的 为公民或社会组织提供基本有保障的法律事务服务
张双成: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一般法律服务(或称市场化的法律服务)相对应的,主要着眼于社会效益,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政府的主导下,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社会机构或组织为供给主体,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律师和人民调解员为公民或社会组织提供基本有保障的法律事务服务活动。司法部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要以实现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为主要目标,按照服务为民、保障权益,统筹城乡、强化基层,改革创新、提高质量,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同时,《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公共法律服务作了如下规定:1、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2、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3、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4、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活动等。具体到服务产品主要包括:法律援助咨询、受理、办理服务;公益性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示、受理、办理服务;12348法律咨询服务;人民调解委员会民间纠纷调解服务、特定矛盾纠纷处置工作的指引和分流服务;商业性法律服务机构名录、收费指导标准、服务流程公示、告知服务;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等。向群众公示产品项目的具体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地址、服务时间等。
>>>我市不断推进“四个中心”建设 构建覆盖城乡的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张双成:我市结合近年来县级司法行政不断推进的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社区矫正中心、法制教育中心“四个中心”建设,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规范服务范围,拓宽法律服务领域,逐步构建覆盖城乡的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拓展法律服务代理受理功能。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直接面向群众的公证业务受理、法律援助事项申请受理指派业务;加强与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的互联互通,建立法律服务机构信息名录,满足群众对各类民刑事案件委托代理、辩护选择权和司法鉴定申请的选择权。继续深化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健全完善村居(社区)、政府、企事业单位、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信访、调解、群体性案(事)件处置和社区工作等公益性法律服务,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推动多领域专业化法律服务团队建设,提高律师专业化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过远程视频、网络平台、流动法律服务站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等途径,解决农村群众寻求法律服务难的问题。推动开展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县两级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修订完善《滨州市法律援助办法》,降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让更多的低收入群体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切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二是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网络,规范拓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功能。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应急处置、联动联调和奖惩等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县、乡镇(街道)两级调解中心的综合优势,健全完善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县乡两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为支撑,基层司法所、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新型区域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构建多层面、立体化、全方位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借鉴浙江诸暨市大调解工作经验,加快在城区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行业和领域开展人民调解组织实体平台建设,重点推进县级诉前人民调解中心和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
三是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机制,规范拓展普法教育功能。全面实施“七五”普法和依法治市规划,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制度。发挥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的优势,将“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制度落实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寓于每一名法律服务人员的各项业务工作中。充分发挥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网络信息平台和12348热线平台的优势,利用网站、手机、微博、微信、户外频媒、移动传媒等新兴媒体,积极开展面向广大群众的网络普法教育,切实增强普法宣传的渗透力和实效性。
四是健全完善社区矫正体系,规范拓展特殊人群监管服务功能。加强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建设,通过市县乡三级联网,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综合指挥调度和统一监管。积极开发社区服务项目,多形式、多渠道搭建平台,推进社区矫正教育劳动基地建设。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场所、执法信息和执法监督“五位一体”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模式。加强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一体化建设,抓好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和释放前衔接工作,加强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和跟踪帮教,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
>>>三大平台为群众提供专业性公共法律服务
张双成:滨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围绕“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群众满意”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健全网络、创新载体,在全市范围内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综合性、专业性、均等化、便民化公共法律服务。
实体平台建设。将在市一级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主要是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资源,实行窗口化、综合性服务模式。县(区)一级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法律援助事项受理、公证业务办理、矛盾纠纷分流化解、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法律服务机构信息查询、社会公众法治宣传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乡镇(街道)一级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主要是在深入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增强司法所依法履职能力的基础上,整合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资源,建成集成式、便民化服务平台。有条件的村居(社区)在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和按照“一村一顾问”的标准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成为县乡法律服务体系在基层的延伸。
热线平台建设。利用全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按照“一个平台、多级应用”的设计方式,把“12348”法律咨询专线建设成为司法行政协调指挥中心,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和法律求助、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依法解决利益诉求,受理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
网络平台建设。整合市县乡村各层级、各职能部门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构建全市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信息网络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网上普法宣传、矛盾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社区服刑人员监控、法律援助受理、公证预约和受理、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请、法律服务信息查询等综合性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服务地图导航”系统,构建“半小时法律服务圈”。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推进法律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化解矛盾纠纷等信息平台建设,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