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地税局对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整体转让项目进行了土地增值税清算,一次入库1.4亿余元,成为该局土地增值税清算以来一次性入库税款最多的案例。
今年11月,该局通过综合治税平台获取到一起国有土地转让信息。某投资公司于2013年12月23日购买国有住宅用地一宗,面积67072平方米,取得对方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发票金额231380000元,2017年10月30日该投资公司以“招、拍、挂”方式将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含税价格为599600000元,已签订合同并生效。
由于涉及金额巨大,该局安排两名骨干人员主动和投资公司进行了沟通,投资公司以转让款未到账及因国税发票额度不够、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为由,本月无法进行土增清算及其他税费的申报。因合同签订日在10月份,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义务已经发生,考虑到任务重、风险高、困难大,该局积极向投资公司做好税法宣传工作,讲解不按时缴纳税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同时积极做好与投资公司基础性工作对接,为税款申报打下坚实工作基础。
经多次沟通协调,最后在国税、地税、投资公司三方共同努力下,企业终于在15日下午成功办理申报并人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