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城管局对政协提案答复和落实工作认真办理,及时答复,做到了件件有落实。
今年城管局共承办县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19件,其中主办11件,协办8件。在主办的11件提案中,已解决提案3件(012号、044号、153号)、正在解决提案6件(001号、003号、019号、021号、071号、167号)、暂时不能解决提案2件(047号、064号)。
对第012号“城区卫生,垃圾清运不可忽视”的提案,造成问题的原因是黛溪小学教学楼前垃圾桶偏少,经和学校领导沟通,增加了垃圾桶2个,同时加大了清运力度。对于老一中垃圾中转站污水外溢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当初建设时地面存在里高外低,污水沟偏浅问题,该局已经做了认真整改,加宽加深了污水沟,保持垃圾中转站的清洁、卫生。对第044号关于“加强南部城区人工湖管理”的建议,城管局研究制定了整治方案,安排工作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洗车、钓鱼、游泳的现象,及时劝导阻止。对第153号关于“延迟主要道路路灯早晨熄灭时间”的提案,根据季节调整路灯熄灯时间,根据天气情况,合理调节亮灯时间。第001提案提出关于“邹平县城黄山二路建设公厕的建议”的建议,2016年在黄山二路新建的公厕(县医院门口及天意商城对过广场)已于2017年春节后开放使用,今年在城区新建10座公厕。将积极与规划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调研,争取在黄山二路建设新的公厕。第003号提案提出的“巩固创城成果,形成长效机制”的建议,巩固创城成果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今年全县重点工作,在创城期间,与街道、公安等部门联合对城市十乱等市容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确保了工作成效得以巩固提升。第019号关于“规划展览馆广场适当位置建议建座公厕”提案,经充分调研后,在展览馆西南角位置建设1座公厕,目前正在进行基础施工。今明两年我县将实施城镇公厕改造提升公厕,今年完成10座公厕建设,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第021号关于“整顿和规范邹平县城区停车场收费行为的建议”的提案,对于目前城区存在的停车场,属于自建设施的,城管、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将合理引导,充分发挥其分流作用;对于占用城市道路、公共空间私自收费的,各部门将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第071号关于“对建筑垃圾及其他生产性垃圾集中处理”的提案,目前城区各类建设工程的建筑垃圾运输实行统管统运,由城管局负责审批核准,县渣土办将加强宣传告知与执法巡查,对乱排乱倒易发区域,实行蹲点守候,严查建筑渣土私拉乱倒等违法违规行为。第167号关于“加强城市精细管理,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力争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功”的提案,将重点做好强化政府、街道、社区、沿街单位的城市管理职能,促进市民的参与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执法人员、机构设置、执法权责向街道倾斜,建立并细化各街道城市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第047号关于“规范家具行业生产垃圾处理,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成效”的提案,对于小家具生产行业存在的工业垃圾污染环境的问题,目前各镇街根据自身实际进行清理、清运。我县已开工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预计于2018年6月第一期工程运行,届时,将考虑对各镇街家具行业产生的废料、垃圾,对可焚烧利用的加以充分利用。第064号关于“将西董街道城镇化管理纳入县管范围”提案,目前我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已延伸到镇街。下一步,随着全国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推进,镇街的执法管理水平会进一步提升。
为提高办理答复质量,城管局采取“三先一后”(先协商、先调研、先走访,后处理)的方式,及时研究办理意见,认真办理每件提案,尽力解决政协委员所反映的问题。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提案交办后,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提案办理工作,落实责任领导和承办人员,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复。认真分析梳理,确保办理质量。对每件提案所提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拟定办理方案,以书面形式答复,力争做到有条件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不具备条件的,积极创造解决条件,如确实涉及政策原因不能解决的,及时与提案人进行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确保办理质量和实效。加强沟通,强化协同。注重协作,在办理主办提案时加强沟通,适时催办,主动联系会办协办单位,在意见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及时答复委员,同时注重协办提案的办理,积极报送协办意见。建立台帐,严格监督。建立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台帐,对办理过程持续跟踪,并采取多种形式,适时督促办理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