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滨州市滨城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举办单位 |
滨州市滨城区财政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716025739070648 |
法定 代表人 |
谷春生 |
事业单位分类和经费形式 |
财政拨款 |
||||||||
|
单位宗旨 |
根据全区土地储备计划,对全区范围内需盘活调整的存量土地及增量土地,以收回、收购、置换、征用等方式纳入土地储备;做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协助做好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单位地址 |
滨州市黄河十六路997号 |
上年度 |
B级 |
||||||||||||
|
序号 |
业务范围 |
服务事项 |
实施依据 |
实施机构 |
收费依据 及标准 |
业务 |
实施 |
备注 |
|||||||||
|
1 |
根据全区土地储备计划,对全区范围内需盘活调整的存量土地及增量土地,以收回、收购、置换、征用等方式纳入土地储备; |
根据全区土地储备计划,对全区范围内需盘活调整的存量土地及增量土地,以收回、收购、置换、征用等方式纳入土地储备; |
《关于设立滨州市滨城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通知》(滨区编函[2011]1号) |
滨州市滨城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不收费 |
长期 |
直接实施 |
||||||||||
|
2 |
做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协助做好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
做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协助做好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
《关于设立滨州市滨城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通知》(滨区编函[2011]1号) |
滨州市滨城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不收费 |
长期 |
直接实施 |
||||||||||
|
3 |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关于设立滨州市滨城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通知》(滨区编函[2011]1号) |
滨州市滨城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不收费 |
长期 |
直接实施 |
||||||||||
|
服务平台名称 |
无 |
咨询和投诉电话 |
咨询电话:3391873 投诉电话:332242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