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全县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第一次集体约谈会议在政务中心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洪涛,县金融办、人行、银监办主要负责人,县法院、县公安局、各镇(街道)分管负责人,相关银行行长,被约谈相关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人参加会议。会上,宣读了《滨州市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约谈办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银监会《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通报了全县贷款逾期欠息情况及被约谈企业逾期欠本息情况;宣读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六部门《关于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通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洪涛讲话。
李洪涛指出,要认清当前中央省市县对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形势。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问题,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态度明确,坚决打击。无棣县将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工作要求,建立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长效机制,使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得到应有的惩治。目前,无棣县大部分企业家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召开集体约谈会议,既是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重要一环,也是对参会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人的鞭策和信任,希望大家摆正心态、正确看待,吃准吃透会议精神,主动和银行对接,研究办法还本付息,维护好无棣县的金融生态环境。
李洪涛要求,企业要依法履行按期还本付息义务。银行信贷资金作为主要的生产要素,为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改进生产技术、拓展产品市场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信贷资金不是“救济金”,不但需要偿还,而且需要支付使用成本。根据《商业银行法》《合同法》相关条款,银行机构依法向借款企业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对于恶意逃废,涉嫌构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和贷款、票据、金融票证诈骗罪以及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还将按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洪涛强调,各部门要合力营造齐抓共管良好局面。约谈工作实施起来涉及面广,牵涉公检法、金融监管、银行、企业、媒体诸多方面,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各方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配合意识、共同施力,需要建立信息共享、运转畅通、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县法院要开辟绿色通道,开展集中执行陈积案专项行动;公安机关要坚决依法从速从快查处。相关园区、镇街要高度重视约谈工作,增强属地管理责任意识,配合各项打击逃废银行债务活动的开展,构建和谐金融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