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环保部《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从10月1日起我县加油站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汽柴油。县工商局于10月份对全县登记注册的114家加油站开展检查。
因5家加油站停业换罐,县工商局对其余109家在营加油站281批次油品(包括汽油177批次,车用柴油104批次)进行了抽检,实现对我县在营加油站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抽检“两个100%”全覆盖。检验报告显示,本次受检批次成品油样品全部合格。从检查情况看,我县油品升级已全部到位,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显著提升。
县工商局将根据上级要求,对流通领域成品油进行月度抽检,保持监管强度,进一步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