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车用气瓶安装、充装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车用气瓶安全监管水平,按照市质监局《关于开展车用气瓶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滨质监特便字〔2017〕148号)工作部署,县质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阳信县车用气瓶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阳质监发〔2017〕62号),并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开展车用气瓶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文件要求对辖区内的车用气瓶安装单位、充装单位进行排查,我县安装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的车用气瓶安装单位1家(华宇汽车装具有限公司),该公司表示目前已不从事车用气瓶安装。充装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车用气瓶充装单位5家,分别是山东滨州惠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CNG)、阳信诚鑫燃气有限公司(CNG)、阳信滨化滨阳油气有限公司(CNG和LNG)、山东省阳信龙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CNG)、阳信华源燃气有限公司(CNG)。
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对5家车用气瓶充装单位开展检查,主要对相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资质证件、资源条件是否持续满足有关法规规范要求、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转、是否有符合许可规则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现行车用气瓶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是否齐全、是否严格落实并做好充装记录入档、是否严格落实充装前后检查制度、加气机是否按规定采用自动充装控制系统并有效使用、是否严格按照扫描电子标签判断合格后进行加气等进行检查,经检查均未发现问题。
下一步,县质监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整治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车用气瓶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切实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车用气瓶的安全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