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县人社局严格落实改革制度提高社保待遇水平

2017-10-31   阅读:(212次)

为切实保障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断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相关社保待遇及时落实到位。

据了解,截至7月底,县人社局同步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为全县28958名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发放1-7月份增长的养老保险待遇共计2606万元,人均月增加128.6元。符合调整待遇的6693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加退休金210元,同时,对享受住房补贴的5111名退休人员增加了住房补贴,人均月增加75元。该局还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实现顺利接续。

县人社局扎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付费总额控制、定额补偿,扩大按病种、按床日付费范围,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今年以来,全县一、二级医疗机构人均住院费用增长率控制在1%以内,控费效果明显。该局还提高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人均420元提高到450元,惠及58万人,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实施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提高大病保障水平。截至目前,共为1.4万人次参保居民报销大病保险补偿金3213.78万元。

县人社局切实做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并多次组织人员到建筑工地向建筑企业工人宣讲工伤保险政策,不断加强工人的参保意识。截至目前,共受理工伤案件341起,认定工伤306起,完成对113名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为职工及时享受相关待遇提供了客观依据。

 

版权所有:齐鲁汇采购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继续阅读

最新资讯

企业资讯

Copyright 2020 齐鲁汇采购 www.qlhc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鲁ICP备16029387号-11 山东华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鲁公网安备 3716020200058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