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全市首家DPF颗粒物捕集器车辆改装点落户我县

2017-10-26   阅读:(185次)

近日,全市首家国Ⅲ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营运车DPF颗粒物捕集器车辆安装点落户我县交通汽修厂。“DPF颗粒物捕集器能改善汽车冒黑烟,有效降低pm2.5,达到车辆环保政策的要求,我们厂家会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这项工作。”县交通汽修厂负责人对记者说,通过对柴油营运车辆安装DPF设备,可使车辆排放的尾气符合绿色交通运输的标准。

据了解,根据《滨州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环保突出问题整治攻坚方案》要求,今年12月底前,国Ⅲ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营运车要全部加装颗粒物捕集器DPF和具备实时诊断功能的通讯终端,能够上传数据到DPF运行状态监控平台系统。对没有达到排放标准且没有加装DPF的国Ⅲ排放标准型柴油营运货车,将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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