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质监局对阳信县域内企业在用的环境监测计量器具进行了督导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阳信县质监局依照《计量法》及《计量法实施细则》和《山东省计量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对我县内9家市控以上污染源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在用环境监测计量器具登记备案,并按周期申请检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各企业立刻整改完成,一是对在用的环境监测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到阳信县质监局完成备案;二是对未提供监测报告或检定证书、超期未检定的环境监测计量器具,制定检定计划,申请检定。
截止目前,共备案环境监测计量器具96台套,企业未检定设备也已及时送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