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统计局管党治统新成效喜迎党的十九大

2017-10-17   阅读:(153次)
近年来,按照滨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滨州市统计局党组始终坚持、主动接受市统管派驻第七纪检组的检查指导,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统主体责任,为统计事业持续健康良性发展保驾护航,以新的成效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抓好责任落实。一是按照“创新引领,超前预测,实事求是,科学统计”的十六字工作方针,坚持“双线推进,五环联动”,推动党的建设与统计业务建设互为保障、相得益彰,为统计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组织保证。二是党组中心组带头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创新“自选动作”。三是制定完善实施了《党组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和财务、接待、差旅等方面多项制度规定;建立实施县级领导干部包保县区、党风廉政建设、统计行风建设、选人用人、谈心交流、轮岗交流等机制。四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目标,纳入全局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体系,严格检查考核;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五是从严推进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全力抓好负面测评整改,严格执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二、强化问题整改。根据市委检查组检查情况,滨州市统计局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坚持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探索落实“一岗双责”的新思路、新措施、新办法,对落实2017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其他县级干部、各科室(中心)、队负责同志重新签订《滨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结合开展轮岗交流工作,班子成员、县级干部与各科室(中队)、队的同志进行了广泛的谈心谈话,力求人尽其才、激发活力,提升工作效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开展调研活动,形成专门的调研方案、调研报告、调研笔记等。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财务经费管理的意见》,坚决杜绝各种问题的发生。不断加大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机关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与《月度安全卫生保密作风工作检查制度》形成从严管党治统主体责任检查的常效机制。创新推行实施《全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全力助推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并在市直部门工作推进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依托“主题党日e线通系统”和“灯塔-党建在线系统”,开展“主题党日”实践活动。
三、主动接受监督。制定出台《滨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主动配合市纪委统管派驻组联系工作的办法》,主动接受市纪委统管派驻第七组的监督检查,所有县级干部均接受了市纪委统管派驻第七组的廉政谈话。研究出台《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党组集体学习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学习传达市委九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研究制定实施《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改进工作作风要求>的通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及时向派驻组请示、报备。通过各项制度机制的规范和约束,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多项廉政主题教育,发挥警示作用。通过“滨州市统计局党务政务公开专栏”等公示机制,接受群众监督。

四、助推统计工作。通过推进落实从严管党治统,滨州市统计局工作呈现“提升能力更有作为、统计保障更加有力、服务成效更为突出、队伍素质全面提高、部门形象持续改进”的良好局面。市统计局被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联合授予“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被市综治委评为“平安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先进集体并荣记集体三等功,在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市统计局班子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等次,在争创文明单位评审中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连续两年被省统计局表彰为“全省先进市统计局”。机关党建标准化建设实现“满堂红”,机关工会被市总工会表彰为“滨州市模范职工之家”,一名同志被评为滨州市劳动模范,一名同志被表彰为“滨州市优秀工会工作者”。在2017年负面表现测评中位列13个综合服务单位第12名、位列66个被评议单位(含县区)第61名,多数县区统计局也都取得了同样优异的成绩,全市统计系统负面测评成绩连续两年取得佳绩,统计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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