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通过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水平,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按照《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开展2017年电线电缆检验能力验证的通知》(鲁质监科认便字(2017)156号)要求,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于2017年7月至9月组织开展了电线电缆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本次能力验证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能力验证试验实施单位是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本次能力验证项目是电线电缆导体(直流)电阻(20℃)、绝缘厚度平均值及绝缘最薄点厚度。按照规定必须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共有265家(277个检验地址),实际报名参加265家(277个检验地址),有4家应参加机构未按规定报名参加,另有4家机构(企业)为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共发放277份能力验证样品,返回271份测试验证结果,在未返回的测试验证结果中,2家应参加机构因能力不足中途放弃完成能力验证活动,2家应参加机构中途已申请撤销电线电缆检验资质,2家自愿参加机构中途自愿退出能力验证活动。在可统计能力验证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261家)中,结果全部满意的有214家(有多个分检验地址的机构,均满意时计为机构满意),占82.0%;结果可疑的有22家,占8.4%;结果离群或存在较严重问题的有25家,占9.6%。在有效的273份统计结果中,有219份提交的结果为满意值(|Z|≤2),占统计总数的80.2%;存在可疑值(2<|Z|<3)的29份,占统计总数的10.6%;存在离群值(|Z|≥3)和/或存在较严重问题的25份,占统计总数的9.2%。 具体问题见附件2和附件3。
能力验证结果的各项统计数据见下表。
|
检验项目 |
返回 份数 |
满意结果 |
可疑结果 |
离群结果 |
|||
|
个 数 |
占比% |
个 数 |
占比% |
个 数 |
占比% |
||
|
导体(直流)电阻 |
271 |
247 |
91.1 |
16 |
5.9 |
8 |
3.0 |
|
绝缘厚度平均值 |
261 |
235 |
90.0 |
19 |
7.3 |
7 |
2.7 |
|
绝缘最薄点厚度 |
261 |
247 |
94.6 |
11 |
4.2 |
3 |
1.2 |
二、能力验证结果分析
能力验证检验结果技术分析见附件(详见附件6)。
三、处理意见
根据能力验证的有关规定,省质监局决定对此次能力验证结果作以下处理:
(一) 山东方圆建筑工程检测中心等机构所提交的219份结果为满意值(名单见附件1)。在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时,相关产品检验项目可免于现场考核。希望上述单位继续保持并进一步提高检验技术能力。
(二) 山东三蒲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机构提交的29份结果存在可疑值(名单见附件2)。聊城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等机构所提交的25份结果存在离群值和/或存在较严重问题(名单见附件3)。希望上述单位认真进行自我核查,找出偏离原因,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提高检验技术水平,并于2017年10月20日之前将整改报告(整改报告要包括实施的纠正措施和实施纠正措施的相关证据)报至当地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认证科(处)。同时,上述单位应再次参加省质监局组织的能力验证补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 东营市东营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等4家单位(名单见附件4),未按规定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经研究决定:责令上述单位立即改正,于2017年10月20日前提交相关情况书面说明报省局科技与认证处。相关市局应督促其按照规定参加省质监局再次组织的电线电缆检验能力验证工作,如逾期未改正或仍不参加能力验证的,将依法作出处理。
(四)相关市局对此次能力验证中已申请撤销电线电缆检验资质的2家机构应按规定要求验证落实(名单见附件5,不含自愿报名参加机构)。
特此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