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我县建立县镇安全生产联动执法工作机制

2017-09-21   阅读:(119次)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力,近日,县安监局印发通知,在全县建立施行县镇安全生产联动执法工作机制。

县镇安全生产联动执法机制是指县安监部门和镇(街、开发区)安监机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互相配合,强化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果,将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到位。该机制规定:各镇街、开发区安监机构在执法过程中,如发现企业有未按期整改事故隐患,或者首查发现应当立案处罚以及其他需要提交县安监局办理的案件,应当及时填写处罚案件报送表,附带检查过程中形成的完整的案件材料,报县安监局进行立案处罚;对于镇街移交的处罚案件,将由县安监局分别交付相关业务股室及监察大队立案调查,案件结案后,各承办股室(中队)向镇街、开发区反馈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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