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安监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山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实施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

2015-07-02   阅读:(241次)   来源:市安监局
          现将省安监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山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实施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5〕8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现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是迅速组织贯彻落实。各县区要将督查要求传达到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加强调度,督促抓好落实。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省督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用人单位重点对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和职业病人待遇保障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形成有主要做法、有问题分析、有合理化建议的自查报告,连同汇总表(见附件1)于7月8日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薛贝贝;联系电话:3656020;邮箱:bzzyjk@163.com)。三是充分做好迎检准备。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 “十二五”规划和省督查要求,汇总整理有关文件、记录及资料,安排好督查现场,做好迎接省督查准备工作。要加强重点行业用人单位检查督导,发现突出问题要依法查处、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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