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 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7-09-04   阅读:(777次)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创新、吸纳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昨天,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颁布。将于20181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与之前的法律相比,变动较大、亮点不少,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贯彻落实责任主体。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在国务院和地方两个层面明确了法律贯彻落实的责任主体。

 

二是进一步规范了财税支持的相关政策。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在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规范了财税支持的相关政策。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融资促进的相关举措。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从宏观调控、金融监管、普惠金融、融资方式等层面多措并举,全方位优化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四是更加重视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增设了权益保护专章,在收款权益、涉企收费、现场检查等方面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五是强化了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职能。为了加强法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增设了监督检查专章。

 

此外,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对创业创新、市场开拓、服务措施等方面也做了不少重要的补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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