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县工商局加强散煤市场监管

2017-08-29   阅读:(260次)

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县工商局自今年5月份开始对全县范围内散煤经营业户开展集中检查整治,加大市场监管和质量抽查力度,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煤炭及在禁燃区销售高污染煤炭行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煤炭行为。目前,共开展煤炭市场专项检查57次,出动执法人员172人次。

查主体资格。县工商局以基层工商所为单位,对辖区煤炭经营户主体资格进行清查,对各类煤炭经营业户进行登记造册,完善经营户监管档案,确保经营主体合法有效。

查进货来源。该局专门成立散煤市场监管检查组,加强市场巡查频次,配合做好煤炭经营业户进货渠道监管,检查进销货台账、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督促经营业户建立和完善质量自查等规章制度。

查煤炭质量。以民用散煤经营户为检查重点,加强流通领域煤炭质量抽检,增加抽检频次和数量,重点检测其硫含量、灰分、挥发分等指标是否符合质量标准,严厉查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煤炭,确保市场煤炭质量合格。

截至目前,已对全县203户煤炭经营业户进行检查,指导办理营业执照18户,取缔无照经营业户7家,对有实际经营煤炭业务的34户64个批次煤炭进行了抽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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