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商关系是一个十分敏感而又必须面对的话题,它直接反映了一个地区的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影响。”张庆明介绍,近年来,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以营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不断解放思想、优化服务、提升效能,政商关系总体上保持了良好态势。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并受多种因素影响,不良政商关系,尤其是“勾肩搭背”仍然在某些行业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
张庆明提到,近来,在高压反腐常态下,有的官员怕出问题,采取躲商、冷商的方式,与商人划清界限,政商关系又出现了“背对背”的问题,影响了企业项目的正常审批和快速落地,阻碍了地方经济发展。
张庆明认为,政商关系不健康、不正常,从根本上讲,是行政审批过多过乱、市场并未真正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造成的。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要守住底线”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简政放权,加强依法行政,用制度约束权力,为构建阳光政商关系、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创造条件。
为此,张庆明建议,加快简政放权步伐,约束权力,解放市场。建立健康正常的政商关系,必须处理好权力与市场、权力与企业的关系,按照“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的要求,以改革为动力,以法治为保障,以最大限度、最快速度推进简政放权。今年应加快推进“再砍掉五个一批”的简政放权任务落实,真正还权于市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坚持法律底线思维,规范制度,完善规则。尽快研究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投资负面清单和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厘清政府职能边界和企业经营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高度重视发挥制度的规范惩戒作用,完善领导干部权力制约监督体制机制,增强法律底线意识和制度敬畏思想,坚决抵制“江湖规则”和“丛林法则”,消除“没有原则的政治”和“没有道德的商业”,回归权力和商业的本真。
转变重政轻商观念,尊重商人,服务企业。政商关系的核心不是“政”,而是“商”。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为企业服务是政府的职责所在。要真正让企业和企业家走在一线,尊重企业家的发展意向,及时了解企业需求,解决实际困难,营造尊商、亲商、安商、护商的良好环境。大力加强商会组织建设,实行抱团闯市场,集中推介山东“好品”,对在外的山东商会发展给予财政资金扶持,做实做强“鲁商”品牌。同时,借鉴外省经验,对来鲁经商的外省商会组织,明确由具有综合协调能力的政府部门联系,主动加强联络走访,了解政策需求,听取意见建议,为外省商会组织和企业在鲁投资兴业创造条件。
创新行政审批服务,关注细节,夯实基础。应以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目标,认真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三化一改革”试点经验,加快实行“三个清单”管理模式,复制推广海关监管创新14项举措,推进实施以“并联式审批”、注册资本认缴、“先照后证”为内容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提升各地行政审批综合服务水平,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支持企业自强自立,端正心态,选准方向。实现政商关系正常化,除了政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创建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外,还需要企业自强自立、守法经营。企业家应该从和政府官员拉关系、搞圈子的“畸形心态”中摆脱出来,把主要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瞄准行业前沿,选准发展方向,加强自主创新,推动健康永续发展。企业要切实转变“跟在政府后、围着政府转”的计划经济思维,破除等政策、靠关系、要项目的被动消极思想,立足自身优势,大胆闯市场、趟路子,提升自身综合竞争实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