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我县接到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案件,称“兴福镇国际钢贸城北门工地,有人未办理手续,建设停车场,车辆进出产生扬尘和噪音,严重影响周围住户日常生活。”
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兴福镇组成联合调查组,就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兴福镇国际钢贸城向北出口共有十处,均没有施工工地;国际钢贸城由东往西边第5道路的出口北首,有一家兴福镇金旺商务宾馆停车场,该宾馆停车场属于兴福板材市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用地项目(兴福板材市场)范围,以租赁方式使用板材市场内的空闲场地,协议面积为15亩。
兴福板材市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6年4月27日因违法占地被县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实际占地面积345亩,罚款460万元(已缴纳),相关责任人处理到位,案件移交县公安局。经比对《兴福镇土地利用现状图》(2006-2020年)和《兴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该地块现状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兴福镇金旺商务宾馆停车场因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设停车场,由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停车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该停车场存在环境影响登记表未备案,擅自建设并投入运营及停车场地面未硬化的环境违法行为,县环保局依法责令该停车场立即停止营业,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告知已下达。县环保局现场对停车场内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报告显示未超标,群众反映的扬尘问题是由于大型车辆进出停车场时造成。
综上所述,举报人举报该停车场未办理手续问题属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