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大气污染,全面提升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洋湖乡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对“散乱污”企业和燃煤小锅炉坚决说“不”。
在前期依法关停取缔3家砖窑厂和1家金属冶炼企业,查封2家橡胶颗粒作坊的基础上,洋湖乡继续保持环保工作的高压态势,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由乡环保所牵头,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和燃煤小锅炉使用情况采取“拉网式”摸底排查,确保横到边、竖到沿,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和燃煤小锅炉用户逐一登记造册,下发关停取缔通知,向当事人讲明政策,督促其按期自行完成拆除整改。在规定期限内仍不自行拆除整改的6家“散乱污”企业和22台民用小锅炉用户,洋湖乡坚定信心铁腕整治,组织环保所、经委、安监所、派出所、国土所、工商所、供电所、食药所、工作片等多部门协作,由党委副书记、乡长张志强同志带队按照“两断三清”标准集中力量依法予以强制取缔拆除, 及时解决拆除中面临的问题和难点。
截至目前,对排查出来的14家“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10家,整改完成2家,剩余两家正在整改中,预计25号整改完成。对排查出的60台燃煤小锅炉已全部淘汰,更换成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锅炉,完成新旧产能转换。(王伟 苏文燕 王树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