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被确定为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县

2017-07-17   阅读:(175次)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近日,省农业厅、财政厅、金融办、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联合下发《山东省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全省共确定了20个产粮大县为2017年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县,邹平县被列为试点县之一。

据了解,此次试点县的选择,是按照农业保险工作基础较好、生产经营以适度规模经营农户为主、具有较强代表性等标准进行的。试点对象为普通农户和单个品种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在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按照文件规定,小麦和玉米种植保险普通农户和种植大户每亩分别补贴18元和36元,试点地区农户自行承担20%;试点期限从2017年玉米投保开始,到2018年底结束。邹平县试点品种为玉米和小麦。

版权所有:齐鲁汇采购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继续阅读

最新资讯

企业资讯

Copyright 2020 齐鲁汇采购 www.qlhc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鲁ICP备16029387号-11 山东华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鲁公网安备 3716020200058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