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6月底前完不成一律停产

2017-06-29   阅读:(186次)
 

超低排放,是指火电厂燃煤锅炉在发电运行、末端治理等过程中,采用多种污染物高效协同脱除集成系统技术,使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符合燃气机组排放限值。

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2×35万千瓦热电联产新建项目于201510月和12月先后投产,同时机组实现了超低排放。

日前,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2×35万千瓦热电联产新建项目通过山东省环保厅验收,标志着企业在大气污染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水排放和噪声等方面全部达到了国家标准。目前,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2×35万千瓦热电联产新建项目超低排放指标优于《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作为央企,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特别重视环保工作,几年来,企业的环保设施投入达到了3.9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3%

据统计,滨州市燃煤机组合计装机约2180万千瓦,排在全省首位,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成为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2015年以来,滨州市高度重视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决策部署,加快超低排放改造进程。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64台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总装机1797万千瓦,完成率97.1%。按规定,剩余的机组于6月底前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对完不成改造任务的一律实施停产整治。同时,我市将加快组织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验收,全面完成火电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丁浩介绍说;和不实现超低排放相比,机组实现超低排放后,每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每年减少排放820吨,669吨和300吨。作为一个企业,一个央企,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履行社会责任,从长远看,重视环保,不仅有社会效益,还有长远的经济效益。”(赵旭东 孙磊平 袁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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