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充分发挥纪律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治本作用,滨州市地税局高新区分局以“纪律行动”深入推进年为抓手,坚持六个结合全面提升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水平和成效,为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推进责任分级,根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党组成员分管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责任,将主体责任明确到各科室、中心所,确保一级抓一级,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明确工作任务,将主体责任落实分解出任务清单,每项任务标明履责要素和具体要求,具体工作分解到每一级,落实到每一处,细化到每个月。
二是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化常态化相结合。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坚守真理、坚守正道、坚守原则、坚守规矩,做到从思想上同党中央、同省市局,特别是同分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切实依托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同时,通过丰富的活动形式开展“纪律行动”,通过开办道德讲堂、开展“纪律行动”知识竞赛,聘请特邀监察员,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外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树立拒腐防变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强化责任担当。
三是与督查考核相结合。认真开展“六约谈促六从严”活动,促进“两个责任”落实。成立落实“两个责任”领导小组,调整班子分工,要求纪检监察员主抓纪检业务。强化“一岗双责”落实,分管局长在抓好主业的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在布置工作的同时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监督责任”,督促班子落实主体责任,将作风建设作为每次例会必讲内容,及时传达省、市局党风廉政工作精神和要求,对分局大额资金使用、领导班子分工、议事程序、节假日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建立有效的考核机制。制定符合高新特色的考核指标,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营造一个顺心舒心的工作环境;健全内控机制,加强两权监督,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加强分析研究,查找廉政风险点,运用新技术手段,有针对性地强化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把风险防控融入到税收工作全过程和各项具体业务中,坚决防止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
四是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将“纪律行动”活动开展作为重要考评内容纳入绩效管理,赋予较大的分值和权重,一旦一个部门出现重大廉政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成立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主体责任办公室,对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一事一记。按照责任清单的具体要求,要求各责任主体每参与或开展一项活动,都必须见人见事见物。对各项责任任务进行留痕管理。为班子成员和每个责任主体都建立一份履责台账,并建立档案,内容包括活动图片、工作笔记、会议记录、宣传报道等。
五是与干部教育相结合。将“纪律行动”的持续开展贯穿于行政管理中,使地税系统的执法理念、服务理念和管理理念内化为税务人员自觉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准则,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促进了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切实提高了队伍素质。通过组建高新区税务志愿队,对精准扶贫等项目共同推进;及时开展税收新政联合研读,为高新区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政策培训,使政策及时准确传达到位,保证政策的解读与落实不偏颇、不变形,不断提升税务部门在全区的联合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