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邹平县马四干引清提水灌溉工程一期工程泵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邹平县马四干引清提水灌溉工程一期工程泵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项目名称:邹平县马四干引清提水灌溉工程一期工程泵房设备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BZZPGP-2016-0309 三、采购内容及供应商资格要求:包号项目内容供应商资格要求……

需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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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有效期至:

2016-07-07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6-07-01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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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邹平县马四干引清提水灌溉工程一期工程泵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名称:邹平县马四干引清提水灌溉工程一期工程泵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BZZPGP-2016-0309  
三、采购内容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包号
项目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价(万元)
包一
水泵-水轮机设备购置安装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3、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生产厂家须具有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参与报价,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书。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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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
主变压器设备购置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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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响应方法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
   完 成注册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未办理注册审核的投标供应商请仔细阅读《关于建设工程投标企业、政府采购 供应商网上注册的公告》并通过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注册”栏目免费注册。如不办理会员,将无法办理报名手续,无法获取谈判文件。请各供应商在 报价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会员系统答疑文件下载栏目。
   网上审核时间:上午9:00至下午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注册联系人:石迎迎         联系电话:0543-4285013。
   特别提醒:原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审核通过的会员单位,需重新在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系统“网上注册”并通过方可进行投标报名。
     2、电子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在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2016年7月7日17:00(北京时间)前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针对本项目点击“会员报名”,即可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谈判文件。逾期未下载谈判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特别提醒:请各供应商分别点击各包进行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导致无效报价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和谈判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13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6年7月13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邹平县鹤伴三路388号,邹平县展览服务中心西区三楼,邹平县人民政府正南一公里处,市民公园南邻)。
六、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
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zpggzyjy.gov.cn
七、采购人:邹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山东省邹平县  
联系人:郑秋明
联系电话:13854300638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项目负责人:吴孝英      路福丁
    联系方式: 0635-2928836    18663509309
    招标交易平台: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43-4285001
备注:
(1)所有参与谈判活动的供应商,都应当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查询时间范围为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发布当日)前三年内,其中邹平县检察院仅在每周二、周四(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
(3)查询对象为本项目报价单位。
(4)参与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携带查询行贿档案申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不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当地人民检察院索取或邹平县人民检察院索取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邹平县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 0543-3012932申请函参考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的必要条件之一,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应当拒绝其参与谈判活动。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自查询结果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县招投标活动。
(6)凡因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所获得的资料信息,除用于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外,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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