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博兴县城区基础设施配套及环境提升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BZBXGP-2018-0061
三、项目概况:
拟建于博兴县城区,包括道路、管网、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本次工程主要对博兴县城区内的各类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和提升,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管网、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等。
1、各项工程建设内容与规模如下:
1.1 新建道路工程
道路工程总长度为13891米,其中:主干路2797米,次干路11094米。
1.2 道路改造工程
道路改造工程总长度为36565米,共866444平方米。人行道改造总长度为16218米,共112119平方米。
1.3 城区雨污分流工程
(1)城区雨污管线。共60000米,其中污水管30000米、雨水管30000米。
(2)老旧小区、单位及城中村内部雨污分流改造。总长84000米,其中污水管42000米,雨水管42000米。
(3)新建雨水泵站1座。
1.4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本项目共构建地下综合管廊2.7千米。按照管廊类型:单舱型2.1千米,双舱型0.6千米。
1.5供水管网工程
项目拟铺供水管网22条,管线总长83823米。
1.6公厕
新建公厕13处,包含环卫工休息室。
1.7海绵城市及其他建设内容
海绵城市建设根据用地不同涵盖道路与广场项目、公园与绿地项目、水系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三部分,面积共1702617平方米。
备注:以上规模和内容来源于实施机构提供的可研报告,项目占地具体以批复的土地规模为准,建设内容具体以审批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约为139647万元,其中包括建筑工程费81347.25万元、安装工程费31314.92万元、设备购置费10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196.97万元(包含道路迁占费5793.22万元)、预备费7494.13万元,建设期利息7251万元。
备注:数据来源于实施机构提供的可研报告,项目最终实际投资由政府部门或其按有关规定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决算审定值为准。社会资本方充分做好风险识别。
3、项目运作方式
3.1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具有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方,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由中选社会资本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与博兴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出资人代表在博兴县共同组建项目公司(SPV),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912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人代表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3491万元,占项目公司10%股权;中选社会资本以货币方式出资31421万元,占项目公司90%的股权。政府方参与项目的利润分红。合作期满后将项目各子项资产及相关权益等全部整体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政府方指定机构。项目公司需确保移交的资产、设施、设备应保证其功能正常使用、无任何债务负担、达到双方约定的全部交付标准。
3.2 本项目合作期限固定为15年(含建设期),建设期暂定为3年,运营期整体为12年。
建设期是指从本项目《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各子项竣工验收合格日止。运营期是指项目各子项竣工验收合格日次日起至项目合作期满。
项目建设以年度作为分期标准,按年进行分期验收,该子项工程验收合格后即进入该子项工程的运营期,交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维护工作。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包号 |
服务名称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估算总投资 |
A1 |
社会资本方采购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施工资质要求: 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2具有在有效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3.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予考核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省、市,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说明); 3.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正式在职人员(以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前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并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 3.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至少配备2人。 4、财务要求 4.1申请人银行存款不低于人民币3.5亿元(本项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申请人银行账户存款累计余额为准(不含贷款资金)); 4.2申请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以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4.3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2015-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4.4申请人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申请人银行贷款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1亿元(以银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授信协议(含预授信)或资信证明文件或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银行支持函件为准,协议或证明文件或函件必须加盖银行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业绩要求 申请人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独立承担过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PPP项目(含在实施的项目,但在实施的项目除提供财政部官网发布的项目入库公示网页截图、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项目中标公告网页截图、PPP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之外还需提供项目实施机构出具的正常履约的证明文件)。 6、信誉要求 6.1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以提交的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为准); 6.2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及有关部委明令通报、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或目前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6.3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起诉且经查实的; 6.4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5申请人信用查询无不良记录。 7、其他要求 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除外); 7.2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作为申请人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7.3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需提交诚信参与本项目的《诚信承诺函》。 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8.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联合体成员均应承担出资义务; 8.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8.3 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8.4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 2 家; 8.5 联合体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8.6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注:以联合体形式提出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第 1、6、7、8 条要求,联合体承担建设任务方需要满足第 2、3 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需要满足第4 条要求,联合体任一方需要满足第5条要求。 |
约为139647万元 |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1、时间: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6月8日15:00 至2018年6月22日 17:00 报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的申请人(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bzggzyjy.gov.cn/)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未办理注册审核的投标供应商请仔细阅读《关于建设工程供应商以及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的公告》通过“企业入口”进行网上注册,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审核,待网上注册通过后即可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原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审核通过的会员单位,需重新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新注册并通过方可进行投标报名。
网上审核时间:上午9:00至下午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43-2397297
3、获取方式:
已报名申请人(供应商)请于2018年6月22日17:00前登录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公告下方附件中的资格预审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申请人(供应商)必须登录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报名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采购业务→文件下载”)下载操作将自动记录。逾期未在平台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资格预审,将被拒绝。请各申请人(供应商)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免费下载。
注: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必须由牵头人办理报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被拒绝。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预审时间及递交地点
1、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时间为:2018年7月3日08:00至09:00(北京时间)。
2、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预审时间:2018年7月3日09:00(北京时间)。
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预审地点:
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至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博兴县新城二路检察院西附楼四楼)。
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代理不予受理。
七、发布媒体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以下媒体上发布:
1、《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2、《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bzggzyjy.gov.cn)
3、《滨州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boxingjy.net/bxweb/)
4、《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5、《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dggzyjy.gov.cn/)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博兴县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博兴县博城六路55号
博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博兴县博城二路99号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方式:15854362223
高先生 联系方式:13854336028
张先生 联系方式:17854353608
2、代理机构:山东宏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博兴县胜利二路708号
联 系 人:巩先生 卢女士
联系方式:0543-2300092 13954306060 18769601558
电子信箱:bzhxzb@163.com
附件:资格预审文件
发 布 人:山东宏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6月8日
资格预审文件.pdf